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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妇女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,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。“十五”期间,我区认真贯彻实施《鹿城区妇女发展规划(2001-2005年)》(以下简称“十五”妇女发展规划),不断强化妇女发展的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,使妇女在政治、经济、教育、健康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。我区妇女事业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。妇女参政比例总体上升;妇女就业状况稳定,经济地位不断提高;妇女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多,男女受教育的比例基本平衡;妇女保健水平不断提高,健康状况得到较大改善;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一定保障。但是随着改革向纵深发展,妇女在参政、就业、教育以及婚姻家庭中的平等权利仍无原则进一步实现,如:妇女就业结构有待改善;妇女参政的部分指标亟需提升;妇女的社会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,新形势下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困难等。因此,全面提高妇女地位、促进妇女发展、谋求男女平等、力争男女和谐相处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。
    2006-2010年是我区把握战略机遇,深入实施“优二强三”、“文化大区”和“和谐鹿城”三大战略,实现“走在前列”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,也是我区妇女为进一步推动新时期我区妇女事业的持续发展,根据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(2001-2010年)》、《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(2006-2010年)》、《温州市妇女发展规划(2006-2010年)》和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的总体要求,结合我区妇女发展的实际,特制定《鹿城区妇女发展规划(2006-2010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坚持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立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树立以人为本、统筹发展的理念,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,以提高妇女素质为重点,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根本,以促进妇女参与和发展为目标,提出我区妇女在经济、参政议政、教育、健康与法律与社会6大领域的重要目标和策略措施,突出解决妇女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。
    2006~2010年,我区妇女发展的总体目标是: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家庭等领域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,促进妇女全面进步。妇女平等地享有经济资源,充分参与经济活动;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决策及程度明显提高;受教育层次得到显著提高,科学文化综合素质适应时代要求;享有良好的卫生保健服务;妇女权益受到法律平等的保护;改善生态、社会人文环境,妇女事业得到持续发展,至2010年,使我区妇女发展水平走在全市前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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